《幼科心法要诀》 - 木舌

明灯中医 清.医宗金鉴.幼科心法要诀 1.2W+

木舌心脾积热成,肿胀木硬证多凶,外用川硝敷舌上,内服泻心导赤灵。

【注】木舌一证,皆因心脾积热而成,盖脾之脉络在舌下,又舌为心苗,遇火上冲,令儿舌肿满木硬,不能转动,故名木舌。外用川硝散敷舌上,内服泻心导赤汤。若不急治,必至难救。

川硝散

朴硝(五分) 真紫雪(二分) 盐(一分)

为细末,以竹沥调敷舌上。

泻心导赤汤(方见吐舌)

标签: 幼科心法要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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