吴尚先《理瀹骈文·略言》云:“上用嚏,自注嚏即吐也。在上宜嚏,感邪从口鼻入,宜嚏。按嚏法与吐法异,凡六淫之气从鼻入者,宜用嚏,就其受病之处驱而出之,故五六月暑湿时令所感,气兼秽浊,发为痧症,尚未入营分者,取嚏即愈,以其邪在清道也,是即经所谓”天牝从来,复得其往,气出于脑.即不干邪。者是。
若饮食不慎,或过饱面填息,或感秽气而与胃中之宿食、痰饮为伍,上填胸膈,则宜用吐,吐必病本从口入,亦就其受病之处驱而出之。但嚏法、吐法,俱治邪之在上焦者,要不得云嚏即是吐也。推之风寒之宜发汗,风热之宜凉表,花柳病之宜通利精窍,皆就其受病之处驱而出之,斯即病在上焦,毋犯中下,病在下焦,毋犯上中之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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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灯医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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