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类经》 - 六、三刺浅深五刺五脏

明灯医学 张景岳.景岳全书 1.2W+

(《灵枢·官针篇》)

脉之所居深不见者,刺之微内针而久留之,以致其空脉气也。

(刺深脉者,亦必微内其针,盖恐太过,反伤正气,故但久留而引致之,使其空中之脉气上行也。)

脉浅者勿刺,按绝其脉乃刺之,无令精出,独出其邪气耳。

(脉浅者最易泄气,故必先按绝其脉而后入针,则精气无所伤,独取其邪矣。)

所谓三刺则谷气出者,

(自此至下文谷气,皆释终始篇之义。详见后十六。)

先浅刺绝皮,以出阳邪;

(绝,透也。浅刺皮腠,故出阳邪。)

再刺则阴邪出者,少益深,绝皮致肌肉,未入分肉间也;

(绝皮及肌,邪气稍深,故曰阴邪。大肉深处,各有分理,是谓分肉间也。)

已入分肉之间,则谷气出。

(谷气即正气,亦曰神气。出,至也。《终始篇》曰∶所谓谷气至者,已补而实,已泻而虚,故以知谷气至也。)

故刺法曰∶始刺浅之,以逐邪气而来血气;后刺深之,以致阴气之邪;最后刺极深之,以下谷气。此之谓也。

(凡刺之浅深,其法有三∶先刺绝皮,取卫中之阳邪也;再刺稍深,取营中之阴邪也;三刺最深,及于分肉之间,则谷气始下。下,言见也。按终始篇之义,与此互有发明。)

故用针者,不知年之所加,气之盛衰,虚实之所起,不可以为工也。

(年之所加,如天元纪、至真要等论是也。气之盛衰,如八正神明论、阴阳系日月等篇是也。知天地之气候,则人有五虚五实,皆可因而知矣。此数句又见六节藏象论,详运气类第一。)

凡刺有五,以应五脏。一曰半刺,半刺者,浅内而疾发针,无针伤肉,如拔毛状,以取皮气,此肺之应也。

(此即前章毛刺之义,浅入而疾发,故可取皮分以应肺。)

二曰豹文刺,豹文刺者,左右前后针之,中脉为故,以取经络之血者,此心之应也。

(豹文者,言其多也,主取血脉,所以应心。)

三曰刺,关刺者,直刺左右,尽筋上,以取筋痹,慎无出血,此肝之应也。或曰渊刺,一曰岂刺。

(关,关节也。左右,四肢也。尽筋,即关节之处也。慎无出血,血以养筋也。肝主筋,刺筋所以应肝,渊刺、岂刺,皆古名也。)

四曰合谷刺,合谷刺者,左右鸡足,针于分肉之间,以取肌痹,此脾之应也。

(合谷刺者,言三四攒合,如鸡足也。邪在肉间,其气广大,非合刺不可。脾主肌肉,故取肌痹者,所以应脾。)

五曰输刺,输刺者,直入直出,深内之至骨,以取骨痹,此肾之应也。

(输刺义见前章。肾主骨,刺深至骨,所以应肾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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